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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老城区实施“微改造”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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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02 09:02 | 来源:中国致公党广州市委员会


    致公党员,广州市从化区政协委员徐小华反映:

    近年来,各地正在探索以突出以人为本、和谐宜居为理念,不搞大拆大建,通过温和渐进的“微改造”,充分挖掘老城区潜在资源和优势、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延续历史文脉、保存城市记忆,从而带动连片更新的城市改造新路子。

    以广东广州为例,据统计,在2020年前预计实施并纳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确认的“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的图斑共计10777宗,总面积350.21平方公里。其中,旧城镇549宗,面积27.84平方公里,占比7.95%;旧村庄4681宗,面积163.10平方公里,占比46.57%;旧厂房5547宗,面积159.27平方公里,占比45.48%。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指导下,对有价值的历史建筑进行“微改造”,降低三旧改造难度、增强城市更新带动力。“微改造”改变了以往旧城改造一律大拆大建的做法,更加注重老城区改造的人文内涵,是城市更新的新尝试,值得进一步的探究和完善。

    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微改造”要充分体现规划引领作用。地方政府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以城市规划为引领,协调好与原用地业主追求最大利益的矛盾,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围绕枢纽型网络城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和幸福美丽生态之城为建设目标,完善区域空间布局,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二是“微改造”要做到传承历史文化,进行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对历史建筑应遵照“减量、透绿、留白、传承、坚守”的原则,坚持“危房拆除、旧房维修、修旧如旧”等要求,一方面对质量较好、有文物价值的一律加以保留,部分完好的一律进行修缮,做到保留城市记忆,传承历史文化。对改造范围内的其他建筑也统一装饰,保持旧巷子、旧街道的原有风貌,重新塑造城市微客厅,达到古朴自然、清爽大气的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

    三是“微改造”的具体改造项目要体现政通人和。具体改造项目应尽量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功能配套。每一个方案、每一个步骤都要充分尊重民意,公开透明操作,始终把群众的需求考虑在前,优化供水、排水、排污等设施,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同时,把城市功能配套与社区服务管理一并推进,完善公共停车场、休闲小广场、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聚集了老城区人气、商气和活力,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7年第三期致公党广东省委《建言策》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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