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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对课外培训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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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02 09:02 | 来源:中国致公党广州市委员会


    致公党员,广州白云区政协委员,广州彭加木纪念中学一级教师赵静反映:

    据中国教育学会2016年12月27日发布《中国辅导教育行业及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已经成长为一个体量巨大的市场,2016年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参加学生规模超过1.37亿人次,辅导机构教师规模700万至850万人。规模如此之大、影响面如此之广的市场,却隐含着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部分培训机构缺乏有效办学资质,借用他人名义、超出规定范围办学;一些培训机构进行虚假宣传,签订虚假合同等;教学的软硬件也多缺乏监管,如教学场地的消防隐患大;培训内容五花八门,难辨真伪;培训质量良莠不齐,难以衡量;教师流动性大,师资水平难以保证;教材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如何,尚无结论与标准。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把好行业入口关,理顺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应该明确各自管理职责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联手对中小学辅导市场进行调研,制定办学和收费标准,资质审核标准等。无论课外培训机构在哪个部门注册,都应该通过教育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培训机构须有符合办学需要的教学辅导场所、教学设备及生活设施等必要条件,特别是对幼儿教育,没有相关的设备不能开设培训,教学辅导场所、教学设备及生活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二、制定培训机构教师规范管理办法,明确从业人员资质。辅导机构老师都需到教育局备案,各培训机构要有专任教师兼职老师必须得到教育局的许可才能上课;还应公示相关信息让课外培训机构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要加强师资能力建设。制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制度,引领培训机构转变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质量求生存,处理好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关系,把精力真正放到改善培训品质上来。要突破应试教育的桎梏,针对教育培训市场的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需求,明晰培训目标和规格。 
    
    第四、明确责任,加强日常监管。课外辅导培训市场目前存在工商、民政、教育等部门多头管理,造成了监管的缺位,因此必须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从实际情况来看,课外辅导培训市场的监管应以教育部门为主,进行资质条件的审核和日常监管,其他部门则应根据各自分工积极配合,规范培训机构的运作。有关部门应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课外培训机构应该定期检查,对于无证或超范围办学的坚决取缔;对于虚报培训内容、师资力量、收费标准的,可以提高罚款额度,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 
    
    第五、尝试建立包括辅导在内的教育行业培训协会。动用社会力量,引导课外培训机构做得更好。

    第六、新闻媒体也要强化对中小学辅导市场的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关注其发展趋势,引导市民合理选择、理性消费。引导家长加强鉴别课外辅导质量的能力,同时让孩子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好的课外辅导并不是机械重复课堂的知识,而是要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查漏补缺、解决他们存在的知识短板,让他们能通过一道题学会一类题,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只有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和教育规律,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提高教育质量。

(2017年第三期致公党广东省委《建言策》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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