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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广州新型政商关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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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29 11:29 | 来源:中国致公党广州市委员会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政商关系模式常常表现为“寻求关系—建立关系—维护关系—利用关系—发展关系”,这种“亲密无间”的联系往往导致诸多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问题。在经济新常态和“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下,广州政府和企业的政商关系如何?怎样优化发展环境、净化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着这些问题,本课题组通过问卷和与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对广州市工商联和部分民营企业进行了调研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明确提出建立我国新型政商关系的新要求,“亲”“清”二字,言简意赅,思想深邃,既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廓清边界、干净干事提供了重大方法论,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是党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政商关系问题的新论断,因此,调查并研究新形势下广州政商关系的现况,廓清新时期政商交往的新方向和新内涵,诠释法治社会为政、为商的新规矩,构建广州新型政商关系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政商关系模式常常表现为“寻求关系—建立关系—维护关系—利用关系—发展关系”,这种“亲密无间”的联系往往导致诸多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问题。在经济新常态和“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下,广州政府和企业的政商关系如何?怎样优化发展环境、净化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着这些问题,本课题组通过问卷和与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对广州市工商联和部分民营企业进行了调研,

    一、当前广州政商关系的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全力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服务企业的各项举措,分层管理,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市政商关系呈现良好发展态势,非公经济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仍然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市各地政商关系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从营商环境上看,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实施和高压反腐的持续加强,全市政商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厘清,涉企部门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的乱象基本杜绝,但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涉企部门主动上门服务明显不够,一些单位和干部担心做多错多担责多,对企业“敬而远之”、“软拒绝”。从服务态度上看,涉企部门窗口服务总体是热情的,尤其是党员岗位,基本都能做到服务周到。然而,企业家们也普遍反映,一些干部存在对中央政策的理解偏差和执行偏差,实际为企业办事热情有所降低,出现“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和“清而不亲”的倾向。从服务能力上看,涉企部门一些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长期得不到交流、提拔,工作中主动学习不够,经验主义、应付思想较多,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能意识淡漠,专业素养、政策水平、创新能力跟不上时代和发展需要。从服务方式上看,绝大多数涉企部门的许多工作内容和事项基本实现了网上办公,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与企业面对面接触的频率和机会,导致上级和我市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没有完全打通“最后一公里”,普遍存在企业对政策措施知晓少、认同度低、受益不足,知名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的待遇千差万别等情况,某种程度上制约了非公经济的整体发展。

    二、广州市政商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对部分非公经济企业家和工商联有关部门的调研得知,当前我市政商关系总体相对稳定,但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因素,加上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和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与矛盾。

    (一)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现象仍然存在。

    有干部坦言,“吃不准”导致“不敢为”。对政商关系“度”的把握上,由于当前“不能”“不得”的禁止性规范出台多,“可以”“应该”的指引性规范出台少,一些干部搞不清与企业交往的分寸,干脆舍“亲”而保“清”,至少求个稳妥。一是职能部门官僚作风严重,官腔十足,尤其是有权有官的公务员,在高压的反腐败情况下,有些官员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该给企业办的手续不办,该批的项目不批,懒政和怠政问题依然阻碍了经济增长。二是有些职能部门做事畏首畏尾、过度谨慎、怕担责任,特别是具体经办的公务员,没有领导的签字坚决不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三是部分政府公务员能力素质不够。有的干部也承认,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最大的顾虑是“能力有限、知识恐慌”,但也不求上进,“磨洋工”或干脆不作为。

    (二)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乱刮风周而复始。

    调研走访中,企业普遍反映,政府“多个婆婆管一个媳妇”的交叉管理很令人头痛。一是存在人浮于事、岗位不作为或者利用权利乱作为现象。一些政务审批服务中心做到了“一站式”受理,但权力没有放,大厅窗口人员多为“收发员”,不少审批事项的各种“要件”、程序和环节仍然关卡林立,一件小事要企业跑好多遍,报项目还要盖多个章,耗费企业大量财力和精力,延误了市场机遇,程现 “上面很好,下面好狠”;二是民营企业依然融资难。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发展的动力。目前金融机构针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普遍门槛高、手续多,品种单一、额度有限,大大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很多民间投资即使跨过“玻璃门”进入市场,也会被金融机构融资歧视的“弹簧门”反弹出局,政府及涉企部门人员,担心与企业打交道涉嫌“不清”,借口规范规矩,不与企业当事人接触,协调工作不到位,导致一些企业陷入“问题始终在解决,但始终也解决不了的”旋转门;三是政策出台如刮风。政府本就担负着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功能,但有些部门政策引导是只刮风不下雨,为了宣传和在上级领导面前邀功,政策出台好任性,好比头脑发热刮阵风,想停咱就停。而且本土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执行政策有别,无法享受同等待遇。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门槛设置过高,操作性不强难落实。

    (三)乱收费、高成本、服务缺的现象余音袅袅。

    据非公经济企业反映,在各种收费和支出面前有话无处说、有苦无处诉,与政府难以亲近。一是某些职能管理部门变相乱收费。主要表现是政府推行无谓的各种执业证、资格证等,导致与其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第三方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二是某些涉企部门变显性收费为隐形收费,企业负担并没有减轻。如有些部门减少了收费项目,增加了第三方收费,好像与政府及涉企部门无关,实际上企业生产成本依然大。特别是质量检测、消防生产、产品审验、环评、安评等方面垄断性收费极高;三是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存在选择性服务现象。对有背景的企业服务较好,而对真正的企业困难视而不见,貌似在管实不管,缺乏有效的评估和问责机制,政策连贯性不够,政府食言等,严重影响非公经济常态化发展。

    三、构建广州新型政商关系的长效机制

    政商关系是政府和市场、权力和资本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构建‘亲’‘清’新型的政商关系,要从长远立脚,既需要企业守法经营、主动寻求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又需要政府机构及官员主动作为”,认真领会“亲”“清”两字的深刻内涵,切实把握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要义,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营造清风长拂、清气长存、清水长流的营商环境。

    (一)依法依规,坚守底线。

    政商在法治社会内都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只有守住这四条底线,拧紧政商交往的“安全阀”,说话做事才有硬气,干事创业才有胆气,为官从政才有底气。一要坚守政商交往的法律底线。政府和涉企部门工作人员任何时候都要遵纪守法,严以用权,在法律之下行使权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企业家任何时候都要守法经营,依规行事,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等违法事情坚决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质次价高的亏心事坚决不做。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始终把纪律和规矩牢牢挺在前面,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企业家也要严守法纪,在商界树立表率,决不能“温水煮青蛙”拉拢腐蚀干部,更不能追击围猎干部。以身试纪、搞权钱交易,害人害己,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尊重。二要坚守政商交往的政策底线。党的政策是党的生命,国家的政策是行业导向。要结合广州实际,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打破行政(部门)垄断。党员干部不能以局部或个人利益来决定取舍,企业家应该按政策规定办事,在政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三要坚守政商交往的道德底线。官有官德,商有商道。我们应该崇德尚道,坚守最基本、最朴素的做人做事道德底线。党员干部要讲操守、重品行;企业家要讲修养、重诚信。无论从政还是经商,都应该讲道德、讲诚信,廉洁做事。

    (二)完善机制,廓清界线。

    在高压反腐之下,政商关系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企业家遇到困难不敢找政府,政府官员对待企业家退避三舍,这样既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又可能使市场关系陷入无序。因此,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一要界清政商交往活动范围。主动适应政商交往新形态,设置负面清单限定政府的活动边界,明晰企业的活动范围,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二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与企业的沟通联络机制。如有关部门与企业间交流机制,组织有关部门领导与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家开展定期座谈交流,解读政策、反映困难、共商对策;三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把各级领导干部在服务企业发展、推进改革创新中因经验缺乏、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非主观故意的失误行为同明知故犯、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握好执纪执法的政策界限;四要强化涉企政策宣传。各级职能政府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涉企政策宣传活动,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积极开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政策宣传的范围和影响;五要落实民营企业平等待遇。把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政府做好服务,企业成长盈利,保持政商关系的和谐。

    (三)严明规矩,提升效能。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客观上要求政商关系要有度,要讲规矩,决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依附关系,也不能搞成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的酒肉朋友关系。既要公私分明,更要公开透明。一是政府简政放权。政府要大幅度减少审批权,缩减所掌握自然资源、公共资源,杜绝权力运用的随意性,形成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与互动机制,用制度规范约束权力,处理好权力与市场、权力与企业的关系,回归权力和商业的本真。二是干部要干净干事。在“亲”商中斩断私利杂念,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民营企业家要守法经营。斩断投机的杂念,不寻租、不行贿、不破坏市场规则,以良心品质和诚信经营铸造企业品牌,以守法清白的企业家形象赢得市场的认可、客户的认同;四是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程,在涉企部门中推行首问责任制、工作限期办结制、中层干部轮岗制等,真正使“能者上,庸者下”,靠前服务,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促进广州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四)考核评价,激励进取。

    考核评价机制是“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它能够及时反映政商关系的现况,对政商关系的主体起着激励与督促作用,对政商关系的发展发挥导向作用。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考核机制,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要明确考核主体,即谁来组织考核。一般来讲,政商关系的考核主体是接受政商关系考核的上级部门或者第三方评估机构。考核主体要依据现实发展要求,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修订,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价,及时公开和反馈考核结果,确保公平公正。二要明确政商关系的考核客体,即考核的内容。政商关系的考核客体包括主体的态度与素养、服务机构的组织状况、服务的质量、执行党的经济政策、社会贡献率等方面,注重服务与引导、质与量的统一。三要明确政商关系的考核评价时间。无论哪个层级的考核,都要提前公布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及每个单位的检查(汇报)时间,做到安排有序,开诚布公。四要明确政商关系的考核形式。政商关系的考核形式对政商关系的发展起着导向作用,无论是综合考核或是单项考核,也无论是座谈式还是书面(口头)汇报式、现场抽查式等,都要提前通知到被考核单位,切实依法依规依序进行,真正发挥考核评价机制的激励导向作用。

    总之,政府要抓经济不可能不与企业打交道,不可能不和企业家们交往。但是,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对政府部门而言,就要坦荡真诚同非公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非公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白同非公经济企业家交往,不能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对非公企业而言,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就一定能够逐步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广州市非公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荣获2017年度广州市统一战线“我为广州发展献一策”活动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致公党广州市委会   孟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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