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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提案:关于建设广州“博物馆之城”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10-10 16:10 | 来源:中国致公党广州市委员会


    广州是一座具有22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作为岭南文化中心地、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现代革命策源地和改革开放前沿地,在中外大城市中独具禀赋。南越国署遗址、西汉南越王墓、南海神庙、清真先贤古墓、怀圣寺光塔、“西来初地”、光孝寺、三元里平英团遗址、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孙中山大元帅府、黄埔军校、镇海楼与广州明城墙、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广州公社旧址、陈家祠、五仙观及岭南第一楼、广州圣心大教堂等74家省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先人留给广州的宝贵历史财富,也是广州培育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博物馆之城”的重要历史文化资源。 
    
    广州自1929年市立博物馆向公众开放以来,博物馆之路已走过80多个春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博物馆之城”的宏伟目标,一批先进的博物馆建成、在建或列入规划当中,使博物馆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初步建立起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各行业博物馆、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目前,广州现有博物馆、纪念馆59家,其中,省属4家,市属16家,区属17家,行业、民营22家,市属博物馆藏品117238件、区属博物馆藏品23028件,在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中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广州的博物馆事业已经取得较大发展,但相对于西方和国内先进城市庞大的博物馆数量,完善的博物馆网络,深入的博物馆理论研究,有效的博物馆管理运营机制,广州显得较为落后。 
    
    主要存在问题: 
    
    一、缺乏一部地方性的法规作保障。目前,广州市博物馆管理依据的地方性法规是2013年颁布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文物保护与博物馆建设管理有许多区别,针对性不强,满足不了快速发展的博物馆业需要。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博物馆事业的政策措施和法律规章,如西安市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实施办法》、《西安市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民办和行业博物馆考核办法》;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郑州市也即将出台《郑州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然而,作为我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广州,在博物馆立法方面尚属空白。 
    
    二、现有博物馆数量不足,类型比例不协调。广州与国外巴黎、伦敦、纽约、圣彼得堡、洛杉矶、芝加哥等有名的“博物馆之城”相比,相距甚远;与国内一线中心城市北京、上海、西安、成都相比,差距明显。北京有博物馆170家,上海有博物馆102家,西安有博物馆113家,成都有博物馆101家,其中大邑县安仁镇就有35家, 广州只有博物馆59家。况且,广州的博物馆以历史类为主,艺术类、科学技术类、综合性、行业性的博物馆较少,国家一级博物馆仅有一个,特别缺乏有区域文化辐射力、带动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博物馆,“广州只有星星,没有月亮”。在空间布局上也比较分散,未能形成较有规模的网络体系和聚集效应,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未能得到充分保护和利用。 
    
    三、博物馆的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博物馆是收集、典藏、陈列及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机构。我市大部分博物馆、纪念馆的馆址是文物建筑,使用空间有很大局限,陈列展厅场地不足,文物库存、安保条件受限,声、光、电等一些现代化的陈列手段难以运用,影响了博物馆功能的发挥。如:陈家祠所在的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有2万多件藏品,日常展出只有500件左右,有些珍贵的藏品,因为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范标准,只能呆在库房里难见天日,非常可惜。       

    四、博物馆运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国对83家一级博物馆进行专业评估,从藏品保护、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陈列展览、文化传播、市场营销、社会服务等指标看,广州排在50名之后,全国二十大博物馆排名,广东博物馆名列第十三位,而广州榜上无名。我们的管理体制单一,企业化和产业化运营遭遇到制度性瓶颈,创新发展动力不足,服务社会发展的意识薄弱,财政资金投入有限,专业人才紧缺,公众参与度不高,国际化交流不多,整体实力不强。

    第一,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博物馆之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博物馆条例》,为博物馆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框架和上位法依据,近年来,广州博物馆业的发展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很有必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主要内容可包括: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符合广州博物馆发展总体规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博物馆相关主体的权力义务,推动国有、民营博物馆均衡有序发展;二是强化保障措施,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制定财政扶持激励政策,保证博物馆正常有效运作;三是加强分类指导,进行等级评定,实行精细化管理;四是规范行业行为,发挥博物馆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推动各类博物馆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协调发展;五是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责、权、利,确保办馆质量和水平。 
    
    第二,以发展行业和民营博物馆为突破口,加快“博物馆之城”建设步伐。博物馆民营化经营是当今国际上所认同的经营方式。目前,广州行业和民营博物馆都处在刚起步阶段,数量少,规模少,非常需要政府在法律法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税收减免、运营管理、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指导,政府应该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国有、民营一视同仁,民营博物馆的一般藏品可依法通过有偿交换、租展、借展等方式进入流通领域,支持博物馆“以商养文,以文促商”,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发挥行业和民营博物馆灵活的优势,使之成为“博物馆之城”建设重要组成部份。 
    
    第三、彰显博物馆功能,提高管理运营水平,为博物馆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博物馆之城”的建设,不是数量的叠加,而是功能的彰显。我们应以问题为导向,加深对历史文化资源稀缺价值和不可再生性的认识,抓住“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有利时机,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尝试多种运营方式和管理手段,打造独有品牌,塑造个性亮点,提高社会关注度,把博物馆的运作发展融入社会生活大循环,通过推介、广告宣传、服务、品牌、融资、合作竞争,让“躺着”的历史站起来,让博物馆走进民间,登台唱主角,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对人类和人类环境见证物的收藏和传播作用。 
    
    第四、培育博物馆文化,让子孙后代在博物馆获取知识和营养。博物馆是青少年感知历史、认识现在、探索未来的重要文化殿堂,我们应鼓励和引导博物馆在青少年活动中多出高招,用更多更好的方式吸引青少年到博物馆来,借助“博物馆日”的宣传,推出系列文物互动活动,举办各种喜闻乐见展览、专题讲座,增加博物馆的亲和力,培育下一代的博物馆情结,形成参观博物馆的氛围,让博物馆成为成年人终生的学校,青少年的第二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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