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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住楼上(小说)

发布时间:2015-07-06 17:06 | 来源:中国致公党广州市委员会


  老林住的是单位以前的集资房,当年分房时,因为老林工龄长,而且主任科员有近10年了,所以,就有幸住到了郑局长的楼下。这是一幢电梯房,而且楼上是二层复式结构,顶楼甚至还有一个不小的花园。 

  老林最希望的是——退休前,能够被“组织”照顾一下,弄个副调研员什么的安慰安慰,这样,他就相当的满足了。但是,他每次在电梯里碰上郑局长,局长那冷冰冰的脸闪现了百分之一秒笑意马上就严肃起来的状态,他就知道,提拔副调研员恐怕是没有希望了。 

  于是,他就想老两口退休后,到南方去。因为,儿子研究生毕业后,去到南方工作,已经近30岁了,还没有结婚呢…… 

  年底了,小偷猖獗,局办公室陈大姐家被“光顾”了好几次,后来,她家里再不敢放任何值钱的东西。想不到,小偷“光顾”之后,因为没有东西可拿,结果,结果……陈大姐家里的冰箱被倒置,电视机被砸个窟窿,甚至,甚至在她床上大小便。 

  小偷把她家里弄了个乌烟瘴气! 

  陈大姐在办公室向大家哭诉了不幸的遭遇,老林也与同事们一样,差一点流下了同情的眼泪。 

  教训啊! 

  晚上老林与当美术老师的老婆开了个紧急“专题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当然是年底如何防范小偷。不要如陈大姐家那样重蹈覆辙。 

  老林与老婆在会议上进行了无数次的“辩论”,双方最后妥协后认为:我在明处,贼在暗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不但平时要做好安全防控工作,关键时,还要做好预后处理,家里万一被小偷光顾——我们家如何应对?虽然,这不是一个新“课题”,现在却很有必要做好预案。 

  老林老婆灵光一闪说,我们学校教音乐的陈老师,每次出门时就把2000元放在钢琴上面,她怕小偷没有偷到东西把她心爱的钢琴给砸坏了呢。 

  老林想了想,对呀,小偷辛辛苦苦,光顾后总要能够拿个“出场费”、“劳务费”什么的,这样——也许就能够避免如陈大姐家的遭遇呢。 

  老林夫妇晚上的紧急专题会议磋商后,形成决议:今后每次出门时,都在客厅茶几上放2000元钱,并且还给小偷温馨的留言:兄弟,谢谢光顾本陋室,快过年了,谢谢您看得起我们,我们只是穷教师,辛苦您了!大家都不容易,这点钱就当是您的劳务费,让我们表示一点心意…… 

  为这温馨的留言,夫妻俩修改了大半夜的,最后老林才定稿。 

  老林老婆因为上的是美术课,美术课在中学里,只是副课,排在后面,所以,一般出门都比较晚,当她离开家时,看到桌面上的字条,想起郑局长对她老公的诸多不是,就恶作剧般的在字条后面突然加上了一句“局长家在楼上”。 

  无巧不成书。事情就那么巧! 

  这天是星期五,老林老婆远方的同学来了,他陪老婆一起去外面款待客人。回来后,凭直觉,他马上就感觉出家里肯定被小偷“光顾”过了。于是,他们战战兢兢的察看了房间,惊奇地发现,家里几乎啥贵重东西没有丢,就连原来留下的那2000元钱依然还在茶几上——还甚至多出了厚厚的两叠钱,用烟灰缸压着原来的字条上还留下了备注:老哥,谢谢您的好心指引,好人自有好报……现在返回信息中介费——“工程款”总额的2%,谢谢合作并祝新年快乐! 

  老林夫妇先是哭笑不得,真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后来,夫妻俩迫不及待仔细的数了一下这两叠钱——正好是2万元! 

  老林夫妻忐忑不安,搂着那2万元巨款如烫手的山芋,整夜无眠。这2万元,送回去给郑局长?当然不合适;交给纪委吗?他不敢!自己留下来花掉,他更不敢。 

  要不,退回去给小偷?他自己也哑然失笑,就是想退,也没地方找到这个小偷呀!连警察都找不到这个小偷呢。 

  平时一直追求着钱,现在突然有2万元钱,还不知道如何处理!这可怜的老林(但是,亲爱的读者诸君能够为此款项提出一个更加合适的处理方式吗?请告知)。 

  过完了周末的假期,老林回来上班,办公室似乎很平静,甚至跟平时也没有什么两样——一切照旧。大家似乎还沉浸在陈大姐家里被盗的话题呢。 

  老林想,郑局长家里被盗的事怎么就没有人议论呢。 

  又过了几天,办公室的小徐悄悄地告诉老林——局长家前些天被盗了! 

  老林急切地问,被盗了多少? 

  小徐开始也说不知道被盗确切数目,但是,在老林的苦苦追问之下,小徐最后说,他一个派出所的同学私下告诉他,据报案者称,被盗了2万多元现金呢,其他别的什么被盗就不清楚了。 

  老林似乎不信,又似乎相信了。之后,回到家里就更加忐忑不安,因为,要是被盗2万多元的话,这小偷也太“仗义”了。 

  但是,老林仔细一想,小偷也不可能白辛苦一场,最后把全部的“战利品”都留给我吧。 

  转眼到春节了,老林回老家只呆了几天,就急切地赶回来,一是担心家里被偷,二是他更担心还会有什么后续“故事”。 

  在这种忐忑不安中,老林夫妇终于度过了春节。 

  假期将要结束的前一天,就有警察找上门来,问家里是否被盗过。他坚决地否定了。 

  警察叮嘱说,最近小偷猖獗,你们这幢楼好几户人都被偷过,要锁好房门,做好防范工作,并且告诉老林,春节期间,他们已经抓住了一个小偷,正在落实被盗金额呢。 

  老林急切的问警察,知道他总共偷了多少钱吗? 

  警察看到老林表露出特别关心,而且似乎神色不安,似有隐情。就盘问了老林好一阵子,因为查抄小偷的住处、收缴的赃款及小偷交待的数目与报案的数字严重的不相符。 

  在警察的反复盘问下,最后,老林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吞吞吐吐地把这2万元交待了出来。 

  第二天,郑局长单独把老林客气地请到了他办公室。郑局长似乎也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一阵闲聊之后,就要他继续好好干好本职工作,他已经关注老林很久了。等市里开完“两会”后,就考虑提拔老林,办公室正好还缺一个副主任呢。送老林出门时,郑局长还硬塞给老林一个文件袋,让老林“回家单独妥善处理”,不必要再向他汇报。 

  老林回家一看,文件袋里哪里还有什么文件——2万元现金呢。 

  局长究竟有什么事,需要找他这个主任科员妥善处理呢?他百思不得其解。 

  “两会”终于隆重而圆满地闭幕了! 

  老林想,局长答应提拔他当副主任的事应该差不多了吧。于是,老林总想象着,在电梯上、车库里,或者去卫生间的路上或者在别的什么地方碰上局长问一下。但是,真的奇怪——整个星期也没有再碰上局长了。 

  特别奇怪的是,同事们看他似乎不比以前热情了,就如看怪物似的,远远的躲着他,不跟他说话。 

  老林真的很郁闷,他急于要弄清楚这一切,但又不敢向办公室主任打听。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好些天。老林的神经每天都被绷得紧紧的,再不弄个清楚的话,就要爆炸了。他又只好找到小
梁,小梁开始也推三阻四,但是,老林说:“小梁,你也太没良心,你老婆还是我帮你介绍的呢?” 

  于是,小梁终于出来与他一起喝酒。半醉之后,小梁说,局长很可能是出差去了,当然,也可能出事了! 

  老林很震惊,虽然之前就有这样的传说。假如局长真的出事了,那么,我的副主任位置肯定也就泡汤了。 

  果然,又过了些时间,老林突然就在新闻里看到了郑局长的消息,新闻报道的题目是——《被小偷偷出来的大贪》。 

  原来,被小偷“光顾”之后,局长也犹豫了好几天才报案。并且被偷的金额也只是报了2万多元。那小偷因为光顾过郑局长的家后,才醒悟过来,自己以前是多么幼稚,只是一个小偷而已。后来的“业务”,他就做好“情报工作”,经常“光顾”领导官员的家去了。 

  但是“上得山多终遇虎”,小偷终于落网了! 

  在警方强大的攻势下,还有就是搜寻小偷的住处,起获了巨额赃款后,小偷坦白交待了偷郑局长家200多万元及别的官员家的经过。郑局长因为之前报案称只是被盗2万多元的现金,于是动用了好些关系,才找到了办案警察,希望小偷更改口供,想不到,小偷在警察的“威逼利诱”之下,“坚贞不屈”——宁可牢底坐穿,也坚决不改口供。 

  后面的故事似乎没有什么悬念,小偷在看守所通过驻所检察室检察官,把举报信寄给了纪委。而且还交待了为何选择去郑局长家作案的过程,甚至还交待了留给老林家里的那2万元钱。 

  处理郑局长、办案警察及小偷,当然会按部就班,依照有关的法律条文,该捕的捕、该判的判。 

  现在让有关部门犯难的是——如何对老林夫妇进行处理。 

  老林老婆为小偷提供了作案线索,是否该算是与小偷成为同案共犯?老林老婆泄露了领导住楼上的秘密,因而造成郑局长家里受到损失,是否算是该民事赔偿?老林夫妻收受小偷的赃款,是否属于受贿?另外,老林明知小偷偷了楼上的住户,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公务员、一个共产党员,知情不报,应该受到处分……而且,他还收了郑局长的2万元钱,理所当然的属于受贿。 

  处理结果上级一直在“研究”之中,久久没有出来,而老林在单位当然是无法再呆下去了。 

  于是,他夫妻俩都写了提前退休的报告,还没有等到报告批复下来,他们就急切地搬家了。听说,他们搬到南方的某个城市——与儿子一起团聚。只是,谁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搬到哪儿去了!(花都支部  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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