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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视域下的参政党建设探析

发布时间:2014-04-04 10:04 | 来源:中国致公党广州市委员会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有利于参政党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健康发展;有利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有利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与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参政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应从战略高度加强建设:明确参政党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发挥思想理论建设的导向作用;巩固并发展参政党的特色组织;积极推进参政党的制度化建设;努力提高参政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协商民主;参政党;建设;问题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1],并将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重要内容进行了阐述,强调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2]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中国共产党从民主协商的政治模式向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转变的新时代标志。作为当代中国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其自身建设的状况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效性问题密切相关。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形势下,研究协商民主视域下的参政党建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协商民主视域下加强我国参政党建设的实践价值

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多党合作实践中提出的具有特定内涵的创新性概念,“是对中国内地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的称谓,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政治主体之一。” [3]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历程中,有着不替代的作用。因此,顺应时代潮流,依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新要求,加强新时期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时代价值和实践价值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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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3年中国致公党中央理论研究项目“协商民主视域下的参政党建设问题研究”之成果。

作者简介:孟凤英(1965—),女,河南郑州人,广州大学副教授,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工作。联系电话:18922168656

 

 

1、有利于参政党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健康发展

参政党综合素质是指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在政治方向把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参政议政、合作共事、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实践证明,参政党的综合素质不但关系参政党的形象和发展,而且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多党合作的成效。近年来,我国民主党派的队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领导集体和成员的新老交替已经基本完成,新成员不断增加,这些新成员大多是借助我国改革开放的环境和政策成长起来的,又多是中高级知识分子,思想既活跃又具有独立性,自我认同度高,对多党合作的历史传统和经验缺乏系统了解,对基本国情缺乏深刻认识,受西方自由民主价值观的影响较大,对某些社会阴暗面和现有体制下权力运转有切身体会,对党派的社会责任思考不多,特别是新社会阶层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由职业者等的比例增大,把自身利益放在参政党的社会职责之上,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参政党的形象,影响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效。因此,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新时期参政党自身建设,明确参政党政治责任,整合参政党的人力资源,必将有利于参政党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健康发展。

2、有利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中国政党对当代世界政治文明成果的创造性吸收和借鉴。从理论上看,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的价值和功能”。[4]就执政党而言,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支持派而不是反对派,是补台而不是拆台,是帮忙而不是添乱,能够帮助执政党完善决策、改进工作、减少和避免失误,齐心协力把中国的事情办好,一定程度上避免政党之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从实践上看,我国的政党制度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方面尚不完善,特别是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存在缺陷,制约权力、预防腐败功能发挥受到制约,腐败现象成为政权合法性的最大腐蚀剂,也将危及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按照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加强参政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参政党“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政治实效,才能充分发挥我国多党合作制的优越性,真正实现多党合作制度的价值和功能。

3、有利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与完善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与完善,不但有赖于执政党协商民主意识的增强和协商民主环境的优化,更有赖于协商主体协商能力的不断提高。当代中国参政党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具有沟通民众和政府的功能。正如意大利政治学家萨托利说:“政党是表达的渠道。这就是说,政党首先且最主要的是表达的手段:它们是工具,是代理机构,通过表达人民的要求而代表他们。”[5]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化,我国社会利益呈现多元化,资源和利益分配不均衡现象日益严重,社会蕴藏着各种矛盾和危机,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发展。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联系着各自代表和联系的群众,可以借助协商民主的形式,有效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参政党参与协商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不够,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参政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缺乏一个科学有效的人才选拔机制和监督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效能。因此,加强参政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其参政议政的综合素质,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与完善的迫切需要。

二、当前我国参政党建设的现状与特点

参政党作为当代中国政治体系中参加国家政权的政治主体,是在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和推进近代中国民主建设的伟大历程中诞生,在积极参与新中国的各项建设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共产党的挚友群体。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我国参政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到2011年为84万人。从领导成员看,一批批年轻有为的新一代代表人士成为各级领导班子的主体,他们视野开阔、思维敏捷、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参政能力和参政热情;从成员结构看,年龄逐步趋向年轻化,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就业领域更加广泛,民主意识较强,参政热情高涨;从思想观念看,价值多元化、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多样化等。总的来看,我国参政党建设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政纲的特色性

一个政党首先必须有自己的特色政纲。新中国成立后的计划经济时代,各民主党派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相继形成了自己的政纲,但缺少党派各自的特色,不利于参政党作用的发挥,更不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新时期,中国参政党积极修订自己的政纲,强调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如中国致公党突出“侨海”特色,九三学社突出“科技”特色等,以它们的知识优势和民主传统,代表他们各自所联系的界别群众服务于社会主义民主与和谐社会建设。

2、价值取向的明确性

参政党应该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当今中国各参政党在贯彻立党宗旨和继承优秀历史传统的基础上,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把民主、文明、进步、和谐作为鲜明的价值取向,体现了我国参政党的民主和爱国本质。

3、制度保障的有限性

制度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 也是参政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当前, 我国参政党制度建设比较滞后, 还存在着缺位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如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制度、组织活动和学习制度、协调和联络群众制度、建言献策制度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约束了党派组织的力量、束缚了部分党派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我国参政党“制度建设理论研究落后、执政党相关学习缺乏、地区性党派工作制度建设相对不平衡、多党合作制度化水平较低等问题” [6],也制约着参政党的自身发展和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

4、理论建设的滞后性

从我国多党合作制的具体实践看,参政党理论建设的滞后也是参政党建设的又一个突出问题。长期以来, 我国多党合作制和参政党建设理论研究大多集中于民主党派和统一战线内部,即统战系统的实际工作部门和各民主党派为了工作的需要所进行的政策性研究比较多,而来自统战系统之外的研究力量对政党制度、参政党建设所进行的理论研究比较少。近年来, 随着我国多党合作的深入发展,一批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的师生,也参与到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理论研究之中,成为推进该项研究的有生力量,必将助推我国多党合作制的完善与发展。

5、建设经费的紧缺性

参政党要发展,建设经费是基础和保证。中共中央[2005]5号文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民主党派的各项活动提供各种支持,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活动提供平台和渠道;进一步改善民主党派的工作条件,加大经费支持力度。近年来,民主党派的办公经费在中共党委和政府的关心下,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民主党派人数的增加,对参政议政工作重视程度的加深等,民主党派在调研、党员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使党派经费处于紧张状态,有些基层组织的办公经费非常紧张,导致工资难开、人员难招、活动难搞。此外,随着民主党派人数的增长,办公场所、会议场所、机关编制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参政党的发展和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协商民主视域下我国参政党建设的战略路径

任何一个政党要承担起历史赋予的使命,都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新形势下,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 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十八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新思想,适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1、进一步明确参政党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地位。

协商民主是国家民主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面对国家和社会,参政党既要牢记本党宗旨、发挥本党优势,又要始终把握时代脉搏、关注社会热点、充分反映社会基层民众的呼声,还要及时了解并掌握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大、政协及各省有关部门的基本动态,掌握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及发展趋势,把知识、民主与和谐统一起来,务实而超前、有效而充分地发挥参政党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最大作用。

2、充分发挥思想理论建设的导向作用。

思想理论建设是参政党的根本建设,具有“铸魂”作用。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下, 参政党只有重视学习, 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强化理论武装, 把思想理论建设贯穿于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不断增强党派成员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才能深化对世情、国情、党情的认识, 提高参政党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参政能力, 进而应对国内外各种变化和经受各种风险的考验,切实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正如原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所指出:“民主党派的理论建设搞得越好, 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分析处理自己党派事务、指导政党实践的自觉性越高,就越有利于同共产党的合作,就越有利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7]搞好参政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就要想方设法引导参政党克服“无关论”、 “危险论”、“畏难论”的错误观念,明确参政党思想理论建设的基本内涵,把参政党理论的学习武装、理论的宣传教育、理论的研究创新、理论的成果转化统一起来,学习和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创新的形式释疑解惑;加强政治引导,大力弘扬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的优良传统,传承老一辈民主党派的高尚风范, 坚持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广泛宣传新时期民主党派成员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人物, 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广大成员的人生态度、行为准则、价值取向、愿望要求和自觉行为;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提高参政党思想理论建设的水平。

3、巩固并发展参政党的特色组织。

在我国当前政党体制格局下,参政党组织建设面临着种种困境和难题。这些难题关系到参政党存在的价值、参政党与现代中国政治生态的适应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参政党组织建设必须认清方向,强化特色,促进发展,更好地发挥政党组织的效力和能量, 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健全领导机制,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职责相结合的原则,规范领导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的合理规模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形成团结合作,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勤勉清廉的良好作风;二要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着眼于干部队伍和多党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突出政党特色,打破身份限制而注重参政议政能力,培养政治素质好、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强、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参政党后备干部;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拔有较强事业新和政治责任感、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厚的成员担任基层组织负责人,拓宽参政议政的新领域,创新方法,建立激励机制,使基层组织成为充满活力和吸引力、凝聚力的集体;四要加强机关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有效监督,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机关成为参政党联系成员的桥梁和纽带;五要完善参政党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以宽松的环境搞好参政党的特色组织建设,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4、积极推进参政党的制度化建设。

从我国协商民主的现实看,执政党及其政府与参政党及无党派的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参政党的制度建设状况关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成效。纵观我国的基本政治格局,各参政党在各自政纲统领下,建立了不少制度,形成了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但执行情况不尽人意。如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各参政党之间及参政党的各级组织之间,执行情况千差万别。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参政党的制度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参政的随意性大,具体参政人员缺乏必要的程序和规范,参政人员的参政意识和自我约束不强等。适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参政党必须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参政党领导人选拔和参政人员公开、透明的民主选拔制度,参政人员的责任制度,议政的法制化建设,协商民主的具体保障机制,政协通过的提案议案处理、反馈、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保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

5、努力提高参政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客观上要求参政党具备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从我国目前的参政党情况来看,不但普遍存在参政干部的政党意识淡漠、参政干部派出的随意性及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现象,而且存在政协和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推举的“福利性”、参政党提案的“临时性”和“凑数性”等现象,影响参政党的形象和良好的政治声誉,阻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因此,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参政党自身的参政议政能力建设。一要通过理论培训培养参政干部相应的政党意识;二要建立健全参政干部协商和民主推选、考察与监督的相关制度;三要建立参政干部的参政议政能力考核的长效制度;四要建立提案议案的跟踪调查和反馈制度。通过这些举措,使我国参政党真正反映社会大众的呼声,做时代的先锋,疏通社会关系,化解社会危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大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627.

[3]鲁开根.中国参政党建设概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5][意大利]G·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M].王明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56.

[6]刘先华. 参政党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3.

[7]孙起孟文稿选编[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2007666.

孟凤英  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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